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9号)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
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
职工平均人数 |
清算确定的工资总额(万元) |
财务报表的应付工资总额 (万元) |
职工平均工资 (万元/年) |
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幅度(%) |
说明 |
核准制 |
89 |
960.15 |
960.15 |
10.78 |
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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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应注明为备案制、核准制或周期制,实行周期制的要注明周期管理的起止时间。2.财务报表的应付工资总额原则上应与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一致。3.职工平均工资=清算确定的工资总额÷职工平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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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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